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服务热线: 0311-86684410
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产品中心 生产基地 技术服务 科技创新 联系我们
产品中心
  • 胚胎
  • 精液
  • 种牛(活牛)
  • 育肥牛
  • 联系我们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美东国际公寓B座1802室
    电话:0311-86684410
    传真:0311-86058182
    手机:159-3011-2007 / 139-1006-1346
    育肥结束后两种销售方式的对比

    育肥结束后两种销售方式的对比

    石家庄综合试验站  郝丹,余文莉

        一年中活牛的价格波动比较大,每年春节过后牛肉价格进入疲软期,而河北省活牛价格3月份仅为22元/公斤。另外,肉牛企业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活牛的价格一般由屠宰加工企业决定,在定价上没有话语权而处境很被动。养殖企业在整个肉牛产业链中所占的利润比重较低,而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较高。所以我们试验站决定尝试自己屠宰和委托销售的方式(并提取20%的销售额给被委托人)处理育肥结束的肉牛。

    一、试验条件

    1.试验动物

        6头30月龄的高代西门塔尔杂交母牛,平均体重为706 kg。

    2.委托屠宰的协议内容

        我们和屠宰场协议的内容是头蹄尾内脏作为屠宰费用,腔油和骨头作为分割加工的费用,同时屠宰场每头牛返给我们1000元。2014年03月22日我们将6头育肥3月的受体母牛拉至河北大厂的一个屠宰场进行屠宰加工。

    3.数据处理方法

        数据采用EXCEL 数据分析中t-检验:双样本异方差假设程序进行分析。

    二、结果

    1.屠宰结果

    表1 西杂母牛屠宰加工后的销售收入及直接卖活牛的收入

    编号

    出场活重 kg

    屠宰率%

    分割后售价 元

    活牛售价 元

    1

    688.0

    49.4

    17242

    15136

    2

    750.0

    46.4

    15140

    16500

    3

    687.0

    47.1

    15183

    15114

    4

    666.0

    49.8

    15439

    14652

    5

    735.0

    48.8

    16928

    16170

    6

    713.0

    45.5

    15959

    15686

    平均值

    706.5

    47.8

    15982a

    15543a

    注:①活牛的销售价格按22元/公斤计算;胴体分割后各部位肉按批发价格销售
    ②屠宰率(%)=出库胴体重*100/出场胴体重
    ③不同字母a、b表示在95%水平上差异显著,否则差异不显著
    根据表1 可以看出,胴体分割后收入与直接卖活牛的收入差异不显著,平均每头牛在没有扣除各种费用之前的收入比卖活牛多出439元。说明采用屠宰委托销售在目前的分割方式下并不能显著增加养殖效益。

    2.屠宰委托销售与卖活牛的效益比较

    2 西杂母牛卖活牛与屠宰委托销售效益比较

    收入

    编号

    屠宰委托销售

    活牛销售

    1

    17243

    15136

    2

    15140

    16500

    3

    15183

    15114

    4

    15439

    14652

    5

    16929

    16170

    6

    15960

    15686

    屠宰场付费收入

    6000

     

    支出

    委托费用 元

    19179

     

    运牛费 元

    1900

     

    人员工资(4天) 元

    1332

     

    餐饮食宿 元

    1200

     

    交通费 元

    600

     

    外加脂肪及包装费用

    1400

     

    净收入

     

    76283B

    93258A

    注:①不同字母A、B表示在99%水平上差异极显著,否则差异不显著
    ②屠宰场付费收入:每头牛返回1000元,6头牛共返回6000元
    由表2 可以看出,在扣除各种花销之后,经过屠宰委托销售的净收入极显著低于卖活牛的收入,平均每头牛的收入12714元,是卖活牛价格的81.8%。

    三、讨论

        由以上两个表可以看出,屠宰后委托销售的方式并不能提高养殖场的收益。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分割加工简单,销售渠道单一。胴体分割出15个部位,占精肉的45.2%,其余的全部做成了肥牛;牛肉销售的目标市场仅为酒店火锅肥牛和日、西式牛排的批发,修剪下来的肉做饺子馅等。所以这样分割的结果最终导致这种方式不能有好的收入。
    其次,与牛肉的委托销售商之间缺乏制约关系,我们处于很被动的处境。部位肉评级、销售价格没有话语权以及缺少对该批肉的销售监督。我们和委托方销售唯一的条件是支付给委托销售方20%的提成。做牛排那部分的肉经济价值最高,而做牛排的部分仅占整个胴体的16%,由于不同等级之间售价相差1倍,所以,一个等级的差别可以导致最终能拿到的钱最多时为理应拿到的50%。委托销售方没有受到任何约束,他们不管卖多少最后都能拿到总销售额的20%。另外在缺少销售监督的情况下,很可能发生“掉包”或少报价的情况。
    第三,市场竞争力弱。目前我国牛肉的价格行情和消费潜力虽然很大,但是随着进口肉的大量涌入,他们在价格上更具优势,某会员店采购负责人表示,同一部位的澳洲牛肉价格比国产牛肉至少低20%。

    四、建议

    1.提高屠宰企业准入门槛,合理规划本地区屠宰场的规模、数量和位置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设计规模6000头以上的屠宰企业160家,年屠宰总规模460万头,但是80%的企业难以达到盈亏平衡点以上,而与之相对的是养殖企业育肥结束的牛没地方宰。希望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合理配置屠宰资源,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探索饲养环节的让利模式,关联企业相互扶持

    肉牛饲养过程尤其繁育环节的利润比重偏低,加工和营销环节利润较高,而且这种发展有极化的趋势。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必然导致养殖的资金注入减少,肉牛出栏减少,直接影响到屠宰企业的效益,没有肉可卖,销售方也就再无利可图。为了长远发展,屠宰和营销企业有必要探索与规模化育肥企业和养殖合作社建立长期合作,或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到饲养环节中来,进而共同来保证和提高养殖环节的经济效益。

    3.延长产业链

    屠宰企业的主产品是分割牛肉及其加工制品,骨、血、皮等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深加工,其附加值更高,但市场容量较小,而且需要的设备条件更精细。但只有不足10%的屠宰企业具备剩余产品的深加工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探讨从繁育到深加工、餐饮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4.重视社会团体的作用

    肉牛产业链中每个环节的企业都想让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这就会影响到产业链中其他环节企业的利益,希望以后代表各个环节的社会机构在团结本环节企业和维护企业利益的作用不断强大,让他们代表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去共同协商产品的价格,建立肉牛产业体系利益共同体,为肉牛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重要的努力。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5 河北天和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新钥匙建站  |  备案号:冀ICP备15018114号-1
    服务热线:0311-86684410  |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美东国际公寓B座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