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进一步做好牛海绵状脑病防范工作,保障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沂水畜牧局积极开展牛海绵状脑病防范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反刍动物饲料监督管理。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 防治、群防群治、果断处置”的方针。加强反刍动物饲料生产许可管理,尤其关注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份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进行追溯,对违规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严格动物卫生监管。加强产地检疫,严格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一旦发现行为异常或出现神经症状等传染性海绵脑病可疑症状的动物,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按程序上报。加强屠宰管理,严防病死动物进入屠宰环节。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快推动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大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大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反刍动物及其产品追溯系统。全面落实“一牛一标”制度,加强养殖档案、防疫档案、调运档案和检疫证明等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盒标识信息的连续性、完整性、真实性、可追溯性。 |